重庆市发布《关于废止危险废物鉴别有关文件的通知》

发布时间:2021-11-22 09:48 文章来源: 转载 阅读次数:581

2021年9月3日,生态环境部发布了《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》(环办固体函[2021]419 号),对危险废物鉴别程序和危险废物鉴别机构提出了新的管理要求。鉴于此,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决定废止《关于印发重庆市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程序的通知》(渝环固发[2018)1号)、《关于公布重庆市危险废物鉴别机构推荐名录的通知》(渝环固发[2018]2号)和《关于更新重庆市危险废物鉴别机构推荐名录的通知》(渝环固函[2021]105 号)等三个文件。

声明
(1)本站文章内容分为转载、 采编及原创几部分,本站无恶意侵犯他人文章版权或著作权、肖像权等。若未经许可无恶意转载了其它平台、他人、机构、公司的原创文章,本站将按照原作者或版权方意愿进行署名或删除。
(2)本站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职业(恶意)索赔,并保留相关法律权力。
(3)给您带来的烦扰本站深表歉意。

联系我们

化工厂设备装置拆除处置物资信息网
电话:177-029-58919 (微信同号) 029- 0000 0000
邮箱:99730198@qq.com
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长安双创中心A座9层

扫描二维码
加好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