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,介绍《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》实施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效,并对《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(修编)(2021-2030年)》进行了深入解读。
据悉,此次纲要修编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,贯彻落实新时代湖北推动高质量发展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总体要求, 围绕“建成支点、走在前列、谱写新篇”这条主线,提出“基本建成生态制度健全、空间格局合理、经济生态高效、城乡环境宜居、绿色生活普及、生态文化先进的生态强省,力争到2025年基本达到生态省建设要求,并向生态环境部申报终期验收”的总体目标,从空间格局合理、经济生态高效、城乡环境宜居、资源节约利用、绿色生活普及、生态制度健全六大领域构建湖北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,共设置34项指标。
此外,提出了下一阶段湖北生态省建设八项任务:完善生态文明制度,推进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;优化国土空间格局,推动区域协调发展;构建生态经济体系,全面推进碳达峰;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,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;统筹“三水共治”,彰显“千湖之省”水活力;强化环境治理与风险防范,增强生态安全保障能力;统筹推进融合发展,改善城乡人居环境;推行绿色生活,弘扬生态文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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