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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工信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《关于印发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原〔2021〕220号)和自治区工信厅等六厅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印发的通知》(新工信石化〔2022〕2号)工作要求,经园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授权机构申报、地(州、市)相关部门初审、自治区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组现场复核及专家组现场评审,现将自治区拟通过认定化工园区(化工产业集中区)(第一批)名单予以公示,请社会各界监督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
废物可分为液体废物、固体废物及气体废物;其中,固体废物根据是否具有危险性,可进一步划分为危废及不具有危险性的一般固体废物…
9月29日,张掖市危废(固废)处置及资源化利用中心项目在高台县盐池工业园开工。该项目估算投资5.07亿元,计划建设焚烧、固化、物化以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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